我们是肇事方,在保险公司上的全险,对方轻微脚骨折,我方已经和对方看了六次,并且康复,但是被撞者康复了,一直不上班,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协调,事件不结案,现在对方还要求肇事者我方赔偿误工费合理吗,与保险公司各赔偿5000,这样合理吗?有法律规定吗?
1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肇事方已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并提供了适当的治疗。然而,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其受伤情况未得到充分的重视或补偿不足,他们有权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 关于赔偿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而不是单方面要求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力并且提供了合理的治疗,而对方仍然坚持要赔偿,请考虑以下几点。 调解。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让保险公司介入进行调解。 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到对方可能有伤残的情况,建议寻找第三方如医疗专家等协助调解或提出诉讼请求。 最终,如何处理此类纠纷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