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做假账,因为我们都是把资金给予他来交付费用,店开起来了三个月,现在他提出要退伙,我们其他合伙人才知道好多资金他当时并未交付,房租未交齐,购买东西时候抬高价格,与自己朋友合伙给假票据,我们其它合伙人估计了一下,他从中间至少做了十五万到二十万的假账,请问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怎么办才能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谢谢解答。
2025-02-17 17:55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约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发现对方有违反合伙协议的行为,可以要求其改正或终止合同关系。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做假账”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欺诈和诈骗等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如税务局)报案,以追究对方的责任。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制定有效的维权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尽可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