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第八条,现在这个房东也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突然通知我搬家,对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我是否能拿到这个保证金,如果房东来和我终止合同,我只拿到了一份保证金,这份合同还能否奏效?谢谢,帮帮我
2025-02-17 19:2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解约,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如果您认为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义务并符合合同中的条件,则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已支付的保证金。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剩余期限内的租金应当退还给承租人。 如果出租人坚持不退还保证金或者终止合同,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付款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