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之前在一家劳保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提成一直拖欠不发,后来在6月1日的时候自己开了家劳保用品的贸易公司,然后一份业务转移的协议书上私盖了原公司的公章,然后以前老板发现了,以这威胁去公安局录口供,交出所有客户信息以及取消去年6月份的提成,并要我付清原公司拿的一些货款,不然就起诉我,这个怎么解决?
2025-02-17 20:19首先,您需要确定是否已经合法地完成了新的商业活动。如果您确实有合法依据进行经营并已签订合同,则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其次,关于被要求支付未发放的工资和处理客户信息的问题,建议您与前雇主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