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三年,婚后生一个男孩,现在孩子两岁。婚后一直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所住房子的房产证是男方母亲的名字)。在2016年10月份贷款买了一台奥迪Q3汽车,总车款十七万三千元,首付十一万元(这十一万元是男方母亲出的钱,付款那天男方母亲一起去的,在4S店男方母亲刷的卡)。贷款三年还完,每月还三千元(这每月还款的三千元也是男方母亲出的钱,但是是每月把钱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女方,女方再转存银行,有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为证)。车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两人婚后无存款,有两万元债务没还。 这种情况离婚, 1.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女方都能分到那些财产?
2024-10-19 03:10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车辆属于个人财产,并且需要由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才有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车辆是由男方的母亲单独支付首付款,加上每月的房贷还款也都是男方的母亲进行的,因此车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女方能分到哪些财产,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车辆不是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女方可能无法从这笔交易中获得任何财产。然而,具体如何分配这些财产,还需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法院的判决。因此,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定最终的财产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