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结婚,现有儿子7岁,女儿两个月。婚前女方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现该房已被女方出售,住在岳母家。由于本人家境不好,父母长期重病,但他们都能自食其力,本人在一家省直单位上班,属中层,年收入约30万,女方在中学上班,收入约12万,结婚7年多来,我几乎全部收入都用于家庭,子女开支,可女方却一直嫌我收入不高,脾气极差,但为孩子一直忍气吞声。最近,因二胎出生,家庭开支极大,我几乎用尽全部收入,对方却还嫌不够,原买房款却分文不用,我也不知去向。前几天晚上,她把我从床上拉起,大吵大闹,深夜把我赶出家门,强行收走钥匙。回想这些年,经常闹的不可开交,朋友、亲人、同事都莫不愤慨,我已经身心俱疲,决定离婚,现要求儿子归我扶养,原婚前按揭房合理补偿我。请律师您给我建议,谢谢!
2024-10-15 15:08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产权,如果一方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则应当认定为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可能更适合与哪一方生活。因此,在考虑离婚及财产分配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尽可能地维护好孩子的利益。 此外,如果存在其他债务或未尽到的抚养义务,也需要在处理财产分割的同时一并解决。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和指导,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