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3年至今,就职一家国企,签订的合同形式为劳务派遣,凭借自己的努力从话务员转岗至调度员,可现在公司要取消调度岗位,让我及同事大概十多个人重新去做话务员,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如果不服从公司安排,等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那我会得到经济赔偿吗?
13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原劳务派遣人员,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你支付违约金,并且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公司的重新分配工作。请注意,这些权利需要你与公司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