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郑州的一家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我先付30%的预付款,对方发全部的货,等收到货验收合格了再付60%,现在我已经付了30%的预付款了,但是对方要求我付60%的款才肯发货。
2024-06-25 12:0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郑州公司要求您在收到货物之前支付60%的款项,这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不符。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约束,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您可以与对方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对方坚持不按合同约定发货,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发送书面催告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 2. 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3. 同时,您也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适用的争议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等。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双方的通信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