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编在岗人员 2017.4合同到期! 我2017.9.29交辞职申请 。 单位领导批后就不去上班了。 国庆后去人事局办手续,说那表不符合,从先给表让我填,之后回单位盖章,(没超过十五天),单位不给盖章…… 折腾到10月27日,“”我退回10月和11月所有待遇后“”,单位才同意:盖章。 回到人事局办手续,局长说不可以办理辞职,(因为我考了 新的单位,先单位不给办调动。) 他说只能搞调动或者一走了之”最后不给办手续! 一直到现在都没办手续完! 现在我还发工资。 我的问题是:1.手续没办,会影响先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吗? 2.本月工资还发,他会不会以旷工名义。“开除”我? 3.被开除的话,新单位会不会取消我的录取资格?
2017-12-02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