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第一次婚姻生了一儿一女,离婚时儿子(当时已经二十六岁左右)判给了我爸,我爸再婚后和我妈生下我,并且买了房子,十几年以后拆迁分了一套房子,一共两套,因为这个儿子平时偷鸡摸狗的,一点不帮家里的忙,我爸不想把房子给他,现在我爸年纪大了,想立遗嘱,把房子都留给我爸我妈。可是找其他人公证,都不敢得罪我这个哥哥,请问律师,您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2025-02-23 10:46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子女违反法定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随意剥夺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依法可以指定自己的法定继承人为唯一继承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被继承人无配偶、无子女或者已死亡;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同生活但未形成抚养关系,或虽有抚养关系但缺乏赡养能力; 被继承人生前未留下遗嘱,也未指定继承人,或者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的父亲和母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并未受到侵害,因此他们仍然有权继承房产份额的一部分。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由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并确保公正执行法律。同时,建议您与您的父亲和母亲一起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