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15年4月8号借给别人3万块 有借条为据 月息1200 没有具体还款时间 以车抵押 福特福克斯18排量 三厢 车牌 浙H92906 实际上车子并没有归我 过了差不多半年不到时间人找不到了 至今找不到 这个款我还能追回来吗 谢谢您
2024-11-12 08: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他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实际车辆并未归还”,这可能意味着您没有按照借款协议将汽车交回给借款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未归还借款,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证明其已归还汽车,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借款人。尝试直接联系借款人并要求他们归还欠款和汽车。 保留证据。如果您能保留有关借款和汽车交付的相关文件(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这些都可能是支持您诉讼请求的重要证据。 寻求法律帮助。考虑到借款金额较大,建议向律师咨询是否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和汽车。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在任何法律纠纷中,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