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一下,临时工工伤赔偿,应该走哪些流程或程序,家里一位亲戚在物流工公司搬运货物过程中,被东西扎断左手小指头,老板送到医院后不予理会,现在一直由他家里人垫付各种费用。请问一下他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
2025-04-18 20: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员工受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则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照规定获得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员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同时,在此期间,员工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雇主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数额应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收费标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员工及其家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更为准确、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