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生孩子,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然后计划生育局要我们交十万的社会抚养费,因为一直没有交,所以被上诉了,我和妻子都成了失信人员,然后跟计生办讲后,价格降到了五万六,当时说交了就没事了,同年二胎怀孕,证都批了下来,现在这个钱交了已经两三年了,法院依然没有撤销黑名单。打电话到法院,法院说这需要计生办撤诉,计生办跑了好几趟都说到时候一起交。今天又去了一次,他们说负责人都换了不知道情况,让我们去市政府处理,市政府说不知道情况让我们去计生办出证明。这算什么?他们当时承诺的交完五万六就算完事的承诺也不算了吗?(有交钱的记录,但是没有说交了这笔钱就彻底清了的证明,最坏情况是不是要交全款?还要缴纳滞纳金?)
2024-10-28 09:35首先,我理解您所面临的困难和困扰。在您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胎或者再婚生育子女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 关于是否需要全部支付社会抚养费,以及如何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部门。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的计生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计生部门的行为不满,可以考虑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集证据。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您可以准备相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缴费凭证、双方签订的协议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权利。 同时,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可以尝试通过政府提供的服务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有的地区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减免措施,或是其他形式的帮助。因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妨多渠道地获取信息和支持。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给不法分子。希望您能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