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长私分土地赔偿款属于违法吗?我们村民组被高速公路建设占用了部分土地因荒山没有落实责任到户,被公路占用10多亩赔款37万多,钱到了村民组长账户以后,提出的分配情况是:村民组长分2万,村民代表8人,每人分5千剩下的再分给500多村民。这样做合法嘛?如果不合法可以找哪个部门说理去?
2024-10-28 11:06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拖欠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费、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你所述的情况中,村委会主任将土地补偿费用于个人或他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建议你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