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在2014年向我借了10万块钱,说好2015年还钱!但至今未还,他是一个公司法人,借条上盖了公司一个章和他的签名,也按了手印!我把钱打到他名下了!我是该告他公司还是告他个人?如果告他个人,那个公司章有影响吗?胜诉有多大?
2024-10-04 02:04首先,你需要确定你是否已经通过合法手段追回了借款。如果没有,建议你尽快采取行动,比如发送律师函要求还款,并保留相关证据。 其次,关于公司和自然人的责任区分,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借款人是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因此,即使借款合同上盖有公司的印章,也不能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再次,如果你已经将款项打入了借款人的账户,那么法院通常会认为这笔款项属于借款人的财产,因此你可以以借款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胜诉的可能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借款协议的条款以及法院对双方行为的理解等。一般来说,只要借款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还款,法院判决其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具体的胜诉结果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