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和某人在村里做了土地流转协议,村里领导同意,村会计签字并加盖村政府公章,但是村长不在,会计给村长打电话,后村长同意,并在电话里告诉会计代签他的名字,请问,这在法律上可以吗,允许吗,生效吗,谢谢解答!
2024-10-04 00:3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签署,则该方当事人应当亲自签名。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村长不在场,会计代替村长签署了合同,这种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除非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村委会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寻求帮助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