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因公司人事变动,原滨海响水县区经理何海洋,从江苏盐城调往浙江金华开展工作。在何海洋任职响水县区经理期间,曾与黄子阳共同和王卫合签署经销及货物协议,现因工作调动,协议内所负责全部事项转移由黄子阳一人全权负责,同时何海洋将收客户货款在途账目全部划付给黄子阳。此声明自签署之日开始生效。 请问这个协议成立吗
2025-06-21 12: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协议的效力需要考虑几个因素。 合同形式。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这些权利义务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可能无法确定协议的有效性。 当事人身份。协议中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主体资格? 协议内容。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合同目的。协议的目的是否是为了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 基于以上分析,如果协议符合上述要求,则可以认为该协议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具体的判断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建议您或相关方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