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问一下,我结婚十一年,一儿一女,儿子四岁多,病症不少,他爸出去打工挣钱不给生活费,治疗费,每次要钱都吵架,他非要我出去跟着干活才会给钱才会给儿子看病,我在家带孩子挣点小钱跟本不够花,我们最近两年夫妻感情破裂,很难维持,如果我起诉离婚,我儿子和房子能判给我吗
2024-12-13 16: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家庭纠纷。在考虑离婚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儿子是否能够被判给您抚养权,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成长环境、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水平等。一般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归于与子女关系密切的一方。因此,建议您尽可能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至于房产,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您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并且可以申请分割或保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且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可能需要专业的律师协助。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对待。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和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