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就我原公司辞职以后不给工资,然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案件已经受理,但是原公司已经注销,并且改了公司名称换了法人 仲裁要求我们撤诉该怎么办
11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发现原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您之前了解的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争议点时,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因此,在仲裁过程中如果发现原公司的主体资格发生变化,导致仲裁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联系新的公司负责人或股东。尝试联系原公司新任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权代表公司的人士,说明您的诉求和希望维持劳动关系的意愿。 寻求第三方介入。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您处理与原公司之间的纠纷。 协商解决。在上述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进行内部谈判,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参考。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对于涉及经济赔偿等事宜,应确保证据充分,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祝您维权顺利,如有更多问题,请随时咨询。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