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装修公司签的第一份合同,装修公司没有将逾期未交付使用违约金列入合同,第二份补充协议签的违约金是装修尾款的千分之一,现在,我不结剩余的一万多尾款给他,按法律,装修公司没有按期完工,违约金是多少?第一份合同竟然没有逾期违约金,这就是欺诈!本来应该是2016年国庆交房的,直到2017年6月25才可以住,还有涂料变色,我客厅阳台的地漏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擅自封死,生活阳台没有地漏,只能排洗衣机跟空气能的水,这个怎么维权?
2025-04-01 11:54关于逾期违约金的问题,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装修公司应承担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因此,您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对于涂料变色和生活阳台无地漏等问题,您可以向装修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其整改或赔偿。如果装修公司拒绝您的合理请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文本、维修记录、照片等,并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提起诉讼。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