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7年3月回家休假期间突发心肌梗死而住院治疗,基本康复后回单位报到上班,单位未做任何工作安排,人道的让我回家休养,但8月份却快递给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条件太过无情而未达成,本于十二月去单位讨个说法,不幸刚到火车站又突发脑出血而再次入院治疗至今仍半边瘫痪,请问我现在该在哪些方面进行维权?
8天前首先,您应该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团队,了解您的病情和恢复情况。其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