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贵阳市律师解答,当事人和老公结婚后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的,现在房子征收后女方离婚是否可以分割。
2025-03-07 00:41你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据此,你与丈夫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至于房屋征收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看你们在婚前或婚后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如果你们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共同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都应依法分割。因此,你有权要求分得房屋征收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