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爷爷三十年前应人家要求送了一块地给人家,但是没写字据也没给钱,现在打官司还能打回来吗?几率大吗?
2025-06-22 15:25您好!您提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赠与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爷爷当时没有书写赠与合同的书面证据(如收条、协议等),那么可能无法证明赠与关系的存在。此外,如果没有具体的证据表明双方之间存在经济往来或者赠与物的实际交付,也可能难以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该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律师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而为您的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类似法律事务时,一定要确保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