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起诉离婚,管我案子的法官跟我说小孩扶养权跟离婚分开处理,如果我那老公要求明年三月他出狱在判扶养权给谁的话,法院就只能先判我离婚了!他因跟别的女人生了一小孩并以夫妻名义生活犯了重婚罪今年三月被判了一年,现在我起诉了离婚可法官却说他如果要小孩就只能先判我离婚小孩先由我继续扶养等他出狱了在判小孩扶养权的问题,因为他一直在外面找女人我忍受不了与2014年七月带我小孩回了娘家这几年都是我一个人养我女儿男方没有来看过也没有给过一分扶养费请问这样他还能要我女儿扶养权吗我女儿今年九岁了!希望律师帮我解下疑惑!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重婚罪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7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您的丈夫是否有权请求法院将抚养权留给您?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孩子不满18周岁,并且您的丈夫不同意或者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来满足孩子的生活需求和教育费用,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然而,如果您丈夫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如工作变动、健康状况等),法院可能不会立即作出决定,而是会等待更多证据或情况的变化后再做裁决。 此外,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心理发展,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您的孩子。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尽量减少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最后,您可以向当地法院咨询关于此类案件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