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两年女方是外地的给了彩礼7万余元因为女方没有到法定年龄没有登记现在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 女方家里打电话说有事情回家了已经有3个月没有联系了电话打不通微信拉黑 现在女方说她已经在家里又结婚了并且怀孕了 现在已经联系不上没有办法谈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了 我可以起诉她重婚吗 并且要回彩礼 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2025-06-13 09:0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婚姻法中的多个方面。首先,关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重婚,需要根据具体证据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孩子是您与妻子生育的,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判决。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对抚养权进行裁决,并确定相应的抚养费用。 至于彩礼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正式的婚姻手续,那么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返还彩礼的请求必须基于双方之间的实际感情基础,否则可能会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被驳回。 最后,请注意,任何涉及法律事务的行为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建议或帮助,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