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2016年12月大四上学期,因有心理疾病在学校打架。被告之家长,回家就医,因未在10天内回校,给了个肄业证。现在病情好了,很后悔。请问能回学校继续读书吗?
2025-02-13 00: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复学的法律问题。首先,请确保您已经了解学校的政策和程序,并且您的行为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或者合法的,那么您可以按照学校的流程申请复学。 其次,建议您与学校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愿望。如果学校能够重新考虑您的情况并给予您复学的机会,那么请务必抓住这个机会,努力学习,争取回到校园中继续完成学业。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到个人的生活和未来的发展。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