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 出去找兼职 交过350押金并签过合同 合同期限为六个月 要求至少六个月去六次 才会退还押金 可是只提供过一份工作 并且不在要求之内 薪资为70一天 工作时间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中间休息一个小时 工作内容为扫楼塞小广告 做完当天的工作之后 与对方沟通 对方避而不谈 之后有大半个月因家庭原因没有去做 本周QQ询问时被告知 没有其他工作 只有这一种 并且流露出爱去不去的态度 我想询问一下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下图为合同以及押金收据和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因图片上传限制无法完全上传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谢谢
2025-03-10 09:58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并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或要求。如果您的工作内容与合同不符,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公正对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来解决问题。如果情况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押金收据、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