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2024-11-03 03:0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经审查,你方申请要求我方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2000.00元)。现就上述请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12000.00元)。 二、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赔付工作。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收到款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付款信息真实有效,并确保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款项给乙方。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或误导行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如甲方未按期履行协议义务,除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的最终解决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反悔或变更。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严重违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