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一年的收成就是20亩地的玉米,3月15日来收粮的收粮贩子在验过粮后,我们以0.685的价格成交,这是除去运费和打玉米的钱了。当天下午她打电话给我妈改0.665元,理由是粮食落价了,后在3月16日最后以0.67每斤的价格成交,3月17日她老公来给我们打粮,等粮食拉走后到粮站说我家粮食太湿,两个粮库都不要,说给我0.60元每斤,到现在钱还没给我。
2024-09-03 22:38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物权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遵守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您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物权法。如果卖方在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粮食处理掉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买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救济措施。同时,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买方也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您认为卖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据该法向有关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多收取的部分款项,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和其他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购货发票、合同文本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解决争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