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借款1200元 到账1104元 逾期42天 要还2796元 催收说逾期一天28块 这是合法的吗 不是故意逾期 到期的时候没有提醒 他们说因为春节放假 发现逾期后已经一个月了
2024-09-03 22:0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在您的情况下,由于逾期时间较长且未及时通知借款人还款,导致贷款机构认为存在恶意逾期的情况。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借款人确实是因为春节假期等原因未能按时还款,并且在发现逾期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比如提前还款或者与贷款机构沟通协商延期还款等行为,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恶意逾期。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机构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费用,但这种责任通常是基于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违约条款来确定的。 其次,对于催收过程中提及的“逾期一天28元”的说法,这可能是贷款机构为了追讨债务而制定的一种标准罚金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标准可能并不合理,因为它忽视了实际情况中的多种因素,如借款人是否主动联系过贷款机构、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还款等。因此,如果您对催收行为有疑问,建议您与贷款机构进行详细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借款人应当注意定期查看账户余额,及时了解自己的还款状态;同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因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到个人金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