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失踪十几年,户口本上没有母亲,母亲无户口,去过户籍科查身份证也没有这个人。但是在民政局能查到婚姻登记,请问这个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母亲失踪前欠了别人很多钱,但父亲不知道,当时母亲欠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些借条已超过约定还款日期15年,且债主没有向法院上诉过。那么这些借条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结婚应当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则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母亲确实失踪,并且户口簿上没有母亲的信息,这可能意味着她已经去世,无法进行婚姻登记。此外,如果您能够证明婚姻是自愿达成的,并且不存在欺诈等情形,则该婚姻应视为有效。 至于母亲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存在且债权人有权要求偿还,那么这些债务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或财产都可以用于共同生活和家庭开支,包括还债。然而,如果债务是基于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形成的,那么这些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意味着只要借款人在借款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借款行为就受到法律保护,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即使借条已经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均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不会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确认婚姻关系的有效性,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务)。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