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贷款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原价是4299,他给我算到5499。说没利息只收取每个月60元的服务费,实际上算了20个月的服务费,我也认了。每个月还339,付完5499就清帐了。到现在还了十三期,他说还要付两千多,我就想不通了。敬请指路!谢谢!
2024-11-11 21:46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合同可能存在一些不明确之处。首先,关于服务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不会要求在贷款未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其次,在计算还款金额时,应按照实际借款本金和剩余期限来确定每月的还款额,并且应该考虑到任何可能存在的利息或其他费用。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欺骗或者权益受到侵害,请考虑以下建议。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合同副本以及相关发票或收据等文件。 向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投诉。您可以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金融机构进行投诉,以寻求帮助。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能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