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当初我给别人做担保,我为了点提成就给别人做了,下款的时候他们两方都条件不足,没有下款,我也没在意这个事,后来借款人跑了,放款那边的才告诉我给了借款人三万,找我要,现在我该怎么办,当初签合同时候说,要是不还款就把我都房子租给他们十年,现在把我房子门都敲了,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我该怎么办
2024-11-11 20:08首先,请您冷静下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表示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则房屋所有权将被出租给第三方,并且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表明在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发生后,您可以依法行使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接下来,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对账单、催收函等。 您与放款机构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 放款机构提供的任何文件或通知。 基于上述证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