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13年后男方又起诉要求女方偿还共同债务法律成立吗
2025-12-08 06:0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并且该负债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经营有关,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并将各自的债务归还给对方,那么这些债务不再被视为共同债务,而是由各自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又以个人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偿还共同债务,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这一请求,因为离婚时已经就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 此外,即使一方后来起诉要求偿还共同债务,也不能免除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责任。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该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证据,确保判决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