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武口红领喜来的房主,我的房子出租,租房合同去年九月已到期,让搬离就拖着,房租一月一给,至现在拖欠暖气费,房租各项费用4000元,说五一给清,五一去找不上人,电话手机打不通,关机,但家里几样家具,衣物都没拿走!这种情况我们想换锁,收回房子,又怕他们过后找来,额说丢了贵重物品,请求给予办法!
2025-07-20 09:55尊敬的房东。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房屋租赁服务的支持和信任。根据您的描述,我了解到您在与承租人(即您所谓的“他”)签订的合同期满后,对方并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支付房租、清理房屋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证据。您可以保留与承租人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如短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争议的重要依据。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帮助解决纠纷。这样既能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也能避免因私人矛盾导致的长期影响。 咨询法律顾问。如果您对上述方法感到不满意或希望获得更专业的建议,请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考虑更换锁具。如果承租人拒绝离开,您可以通过更换锁具的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并且可以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日后需要时能提供有力支持。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