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结婚后买了套商品房,是按揭的,现在还在还月供,是写的父母及老婆的姓名共三人,其中房产证上老婆占百分之三十产权,父母占百分之七十产权,主贷人是老婆名字,当时所有首付和装修费都是父母出的,每个月月供也是我在还,现在离婚的话如何处理这房产为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是否有权分得这百份之三十的份额?谢谢!
2025-10-16 09:3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未与配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无论房产是否已经归于一方所有,其归属在离婚时都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其次,关于您提到的父母支付首付款和装修费用的问题,这部分支出通常被认为是双方共同负担的一部分,因此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考虑。 最后,如果您希望保留部分房产份额,并且希望在离婚时获得相应的补偿或权益,建议您可以先与配偶协商,尝试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法院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