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结婚后买了套商品房,是按揭的,现在还在还月供,是写的父母及老婆的姓名共三人,其中房产证上老婆占百分之三十产权,父母占百分之七十产权,主贷人是老婆名字,当时所有首付和装修费都是父母出的,每个月月供也是我在还,现在离婚的话如何处理这房产为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是否有权分得这百份之三十的份额?谢谢!
2025-10-16 08: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已经通过婚姻关系建立了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并且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情况,由于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30%)以及月供由一方承担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是否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您的配偶提出要求分割该房产中的30%份额,那么她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部分。然而,最终的分割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您们之间的协议、法院的判决等。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