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男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八年了,但至今没有任何仪式,也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如今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可是现在因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两个人见面就要吵架,我现在的想法是不想和他在一起生活,可是我的户口又在男方,我该怎么办,至于同居后有了财产,但那些身外之物我都可以不要,还有就是像我们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受法律保护,如果我现在要想和男方分开会不会有什么矛盾纠纷,至于孩子能给一个最好,不愿意也没关系
2025-10-16 07:28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关系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与他离婚,并且有资格获得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选择与他分居,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困难。例如,您可能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将涉及到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此外,您可能还需要解决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因为孩子通常会跟随父亲或母亲的一方进行抚养。 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了解有关您当前情况的所有选项和可能的风险。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调解或者法院诉讼等方式。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