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2015年动迁的,个人开发,打的政府的旗号,棚户区改造文件,拆迁之后没有盖房,县里把工程接受,去年10月份完工,不按合同回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回迁,少给:1比,政府
17天前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政府”可能是指当地的政府或政府部门。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房屋是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征用,并且在拆迁后由政府承接了该项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回迁,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政府履行合同义务。 另外一种可能性是,您所居住的房子可能是通过私人开发商开发的,而这个过程中的政府参与程度可能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无法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先尝试与开发商和当地政府沟通,看看是否能就回迁事宜达成协议。如果双方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