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财务罪检查院录口供车主如果写谅解书检查院还会起诉吗
17天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您的描述,您提到的是“损坏财务罪”,该罪名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其主要特点是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犯罪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成立。 关于是否可以以“谅解”为条件来减轻刑事责任的问题,这涉及到了量刑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如果当事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能会考虑对被告人从轻处理或者作出缓刑判决。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当地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考量。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损坏财务罪”,并且希望得到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提供更多的具体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帮助。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