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两年多,有一个儿子,婚前公婆买的房,写的婆婆的名字,婚后装修的,装修我借了四万,剩余的老公和公婆出,我借的装修钱是收我娘家亲戚的礼钱还的,请问,如果我现在离婚我是不是只能净身出户?
2025-08-03 07:2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您与配偶对房产进行了共同出资购买,并且该房产由您配偶单独持有,则该房产属于您配偶个人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无法要求分割房产。 至于装修款,虽然您支付了部分款项,但这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礼尚往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即使您有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为家庭利益而支出的,也不能作为分割房产的理由。 此外,您提到的借款也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的原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无论您是否需要偿还这部分债务,都无法成为分割房产的理由。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详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更全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