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4月进公司签订第一次合同3年,第二次合同在2016年4月签订3年,在2018年7月受过公司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年终奖没有。我2019年4月合同到期。我提出签订长期合同。公司不签。该怎么赔偿我。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和解除条件的问题。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的解除条件,并确保这些条件不是导致您的解雇的正当理由。如果公司认为您的行为构成重大过错或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您的行为并未达到公司规定的严重程度,则解除合同可能是不适当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公司提起申诉,要求公司重新考虑是否与您签订长期合同。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