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女士。现在外地打工者。跟老公分居十几年了。有个孩子。之前住的地方拆迁。房子名字是他母亲的。现在拆迁补偿给他家三兄妹分了。请问我又没有补偿款可以分。因为我没有房子住。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国法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居住,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因此,在您与丈夫离婚后,您有权要求分割拆迁补偿中的相应份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割比例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获取合适的法律帮助。同时,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