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我跟我老公婚姻四年,有一个女儿,共同贷款有一套房子,户主名是我的,现感情破裂,想结束婚姻关系,我是想协议离婚,他在房子上投入的全部钱我算的是19万多,包括家里用品花费,我跟他协议这些钱折合成孩子抚养费,房子东西归我,孩子我抚养,他不同意,说要卖房子平分钱,我不同意卖房子,可以吗,法律会维护我吗?还有他经常家暴,昨晚上一巴掌把我打吐血了,但是我没去派出所备案,这种家暴证据如何收集?
2025-01-12 17:51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可该协议作为解决夫妻纠纷的一种方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子女抚养权等事项,并且双方同意按照协议执行。 至于您提到的家庭暴力问题,如果您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则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自行搜集证据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家中发生的事件,保存相关的证言或视频,或者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收集和整理证据。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希望您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恢复生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