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告在起诉状上承认被告付的〈13万元〉现在被告反告原告时那13元可以有效吗
2026-03-23 22: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您提到的“13万元”似乎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书面确认了该金额,则该款项应当视为已清偿,不再成为新的争议焦点。如果被告在诉讼中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理或主张抵销,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应采纳被告的观点。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款项并未被清偿,否则原债权关系中的13万元不会因为被告的反诉而无效。但具体适用法律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