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合法收养了一名孩子,落户的时候户口本写着养子女落户,还有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写着养父养母,请问有办法去掉么?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收养孩子后,其户口簿上的户主应为被收养人(即您的孩子),而不是您的配偶。如果您需要更改户口簿上的户主信息,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公安部门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变更孩子的户籍关系,将孩子的户籍关系从养父母变为亲生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在办理过程中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