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判决离婚,应房子有贷款,居住权在我这,我每个月打房贷,办理的时候主贷是他,用去银行办理下,我成主贷不
16天前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您和您的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另一方也有权分得相应的份额。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借款情况。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有借贷记录,以及借贷金额的大小。 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平均分担。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支出或者为家庭成员利益而举债,则有可能获得优先偿还的权利。 贷款方式。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购买的房产,那么贷款人(即借款人)是唯一的还款主体;如果是夫妻共同借款购买的房产,那么借款人和配偶都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