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是德惠郭家村,9队村民,2000年,小叔子把我家分的农田,5000元一亩地卖给本村,村民盖房子了,我家是6口人的地,现在农村房子要确权,小叔子卖的地还能要回来吗
2024-09-30 16:00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即使你的小叔子将你的土地出售给村里建房,该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且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效力。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