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陪甲方一起去看店,乙方也投资了,平均合伙接了店。转让协议,房东签字,营业许可证一切都是甲方签字办理的,乙方不操心,天天矛盾不断。但是合同没有乙方,全都是甲方。甲方希望把钱全部退给乙方,一个人经营。法律上甲方有所有权,甚至跟乙方没有合同。但是甲方还是想把钱退给他,把他踢出。请问甲方有这个权利吗
2024-09-30 15:08根据您的描述,您和乙方共同合作开店,并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由乙方负责店面运营和管理。然而,在转让过程中,乙方不愿意参与新的合伙人身份,而是希望继续以个人名义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从法律角度出发,虽然甲方拥有店铺的所有权,但并不意味着乙方必须接受让步。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一方不同意改变自己的意思表示时,另一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乙方进行深入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对方不愿改变自己的立场,或者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请律师介入协助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请注意,以上分析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推断,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