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女儿儿子,三人在果松信用社被骗,替他们办了冒充农户贷款,因我们都是城镇户,时间是二o一五年二月十日。其中我女儿的四万五干元,信用社用钱的人以于一六年五月全还上了。我爱人和儿子的至今快超过二年了也没给还上,至使个人征信产生了严重的不良记录。请回律师我们该怎样起诉?
2024-09-08 14:43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您的爱人的女儿和儿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那么您可以通过报案等方式将其控告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其次,在起诉之前,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银行沟通的录音或录像; 涉案人员的证词; 银行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 其他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如冻结涉案账户、要求提供财产清单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详细咨询。